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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民养老保障体制有待改进

2001-02-11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现行的以家庭自筹保障为主体的保障模式,其实还是传统“养儿防老”模式的翻版。这种模式限制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,造成劳动力资源的浪费。以广东、福建为例,当地经济的迅猛发展得益于外省民工,而这些民工很少能够在广东、福建长期务工。随着结婚生子或家中老人赡养问题的出现,他们不得不最终回乡务农。回到农村后,不仅他们的技术无用武之地,而且原来的企业也损失了熟练工人,从而造成了劳动力资源的浪费。

此外,这种模式也不利于农业发展。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,但其局限性是土地分割得过于零碎,不利于机械化和高科技大面积的推广应用;虽然农村有些劳动力少的农户把自己的责任田租给他人耕种,但完全离开土地的农民很少。强调以家庭自筹保障为主体,客观上会加强农民对田地的依赖性,农业生产就难以实现规模效益。

(《社会科学报》2001.2.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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